类风湿性关节炎又称类风湿,属于自身免疫炎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该病好发于手、腕、足等小关节,反复发作,呈对称分布。因为其发病隐匿,病程长,治疗难度大,所以更容易产生许多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对疾病的康复非常不利。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盘点这些认识误区:
误区1: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不能使用任何药物 现有的资料表明,类风湿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约70%的类风湿关节炎妇女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3个月病情缓解。尽管如此,妊娠期间病情仍会出现波动,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病人,即使在分娩之后也会多数复发。所以,妊娠期间用药必须非常讲究。
一旦确定怀孕应该停止使用抗TNF生物制剂、双膦酸盐类药物;而柳氮磺吡啶、羟氯喹和糖皮质激素在孕期服用是安全的,在使用柳氮磺吡啶时需要补充叶酸,在妊娠前三个月使用糖皮质激素应该选择 小剂量。
误区2: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不能生育 从理论上来说,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生殖系统属完成正常,性激素分泌也没有问题,故应该是可以结婚生育的。但由于本病需要药物较长时间的维持治疗,而其中不少药物对如雷公藤多甙可能对性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使患者不易受孕。
有些药物如甲蝶呤、青霉胺、来氟米特、利妥昔单抗等可能对胎儿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在疾病活动期间不主张生育,需要在病情稳定后,上述药物停用半年或一年以后才考虑妊娠。
误区3: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激素治疗会上瘾 早期对于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治疗用药较多地使用激素类药物如强的松,而长期使用激素则容易引起柯兴氏征,诱发神经精神症状以及消化系统溃疡、骨质疏松、生长发育受抑制、并发和加重感染等。然而近些年来,临床治疗上已经较少将激素作为首选的治疗药物。
类风湿关节炎的四大认识误区
虽然长期激素治疗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但是并不意味着在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过程中完全禁止使用激素,因为对于一些关节症状严重,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仍不能缓解症状,或伴有明显全身症状或内脏器受累时,仍需要采用激素治疗,但是剂量已经远远低于以前,故不必“望激素而生畏”,应由专科医生决定取舍。
误区4: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需要长期用药 有数据显示,类风湿关节炎 初2—3年的致残率较高,如不及早合理治疗,3年内关节破坏达70%。而积极、正确的治疗可使80%以上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病情缓解,只有少数 终致残。
虽然目前使用的DMARDs可延缓病情进展,使得经过治疗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但是关节内部的病变如滑膜炎症、滑膜增生、软骨下破坏及骨侵蚀等过程病危真正停止,只有较长时间应用改变病情的药物,才能阻止上述过程的进展。
对于接受治疗的患者而言,除了观察临床症状改善情况外,还应该定期检查C反应蛋白、类风湿因子滴度、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有利于监测药物副作用和观察药物疗效,也有利于及时调整药物剂量。
温馨提示:盘点类风湿关节炎认识误区的目的在于更好的认识这种疾病,采取更有效的治疗措施和患者的积极配合,这正是战胜病魔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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